近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辽宁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脱贫人口持续增收进行规划,并要求确保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度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实施增收帮扶,前提是摸清底情。《方案》要求,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市县要将低收入和收入下降脱贫人口作为重点,全面摸清两类脱贫人口的总量规模、分布特点、人群特征和收入变化原因,精准制定帮扶清单和措施,并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对收入下降的脱贫人口要制定增收计划,优先安排帮扶力量。对低收入的脱贫人口开展资源资产、收入结构、增收渠道等情况综合分析,实施多渠道叠加增收措施。对因灾或突发意外造成严重困难的农户,要第一时间采取帮扶措施。
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是防返贫的关键。我省明确,要抓好就业帮扶增收一批,统筹用好就业帮扶政策,确保全省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推动转移就业劳动力从简单重复型、低收入行业向技能型、合理薪酬行业转移,从临时短期务工岗位向长期稳定务工岗位转移。主要举措包括:落实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政策并简化程序;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增强对县域内脱贫人口吸纳能力;对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脱贫人口,要调整优化公益性岗位予以帮扶;扩大涉农项目以工代赈实施范围,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务工等。
在产业帮扶增收方面,要做好辽宁“土特产”文章,因地制宜培育一批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对有发展产业条件的脱贫人口,要加大到户帮扶项目的支持力度,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积极引导脱贫人口结合实际发展庭院特色种养、手工、休闲旅游等乡村特色产业。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帮扶产业项目,要落实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多种手段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脱贫户纳入产业发展之中。发挥科技特派员、产业技术专家组等的作用,强化科技赋能帮扶产业增收。加快1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引进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此外,要抓好金融帮扶、政策兜底、社会帮扶、经营性项目资产帮扶等增收工作,完善分配机制体制,切实提高脱贫地区的脱贫群众收入,助力乡村振兴。(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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