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记者从辽宁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动员大会上获悉,近年来,辽宁省社会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项目10056个,投入资金17.8亿元;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招商引资65个项目,涉及意向投资金额29.5亿元。
据介绍,我省积极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全省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建成辽宁省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网通办”;积极实行社区社会组织乡镇(街道)备案制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截至目前,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近2.9万家,社区社会组织7.97万个,全省社会组织固定资产达115亿元,专职工作人员近20.7万人。
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社会组织为政府出台政策提供咨询服务约5万次;累计捐赠资金6.2亿元、物资价值1.3亿元,接受捐赠资金11.3亿元、物资价值1.3亿元;为企业减负约1.5亿元。服务促进就业,社会组织带动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及见习岗位3万余个,新增就业人数近7000人。全省7.9万余个社区社会组织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开展了“邻里守望”等关爱行动,整合社会资源,更多更好地提供社区服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促进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省明确,各级民政部门将紧紧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持续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布局,大力支持涉及装备制造、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等方面的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携手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支持举措,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助力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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