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城区公交专用道管理的通告》,自6月1日起,我市启用3条公交专用道。
(一)向海大道(环城南街—红旗大街)
(二)兴隆台街(向海大道—中华路)
(三)石油大街(向海大道—中华路)
以上公交专用道,法定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16时至19时,只允许公交客运车辆、专用校车、10人以上中大型载客汽车通行。其他时间段,社会车辆可以通行。
允许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公交专用道通行。
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社会车辆按照现场交通警察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