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辽宁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要实现重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有序推进,重大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战略,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与方针政策,统筹安排全域、全要素各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是我省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基本依据、空间指引和行动指南。规划范围包括辽宁省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理海域国土空间。
近年来,辽宁省不断健全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打造良好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保障。辽西北生态屏障初步形成;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47.1万亩;累计修复滨海湿地面积约7066公顷,恢复浅海滩涂生境约4700公顷;陆海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中央及地方财政、矿山企业先后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56.62亿元,完成治理面积52.5万亩;城乡人居环境品质稳步提升。
辽宁省作为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面临着生态本底脆弱、生态修复系统性不足等问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任重道远。
《规划》指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遵循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清醒认识到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谋划、改革创新,推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绿色高质量发展。
除近期目标外,《规划》还提出到2030年,全省“两屏一带七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得到巩固,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则要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陆海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大幅提升,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并实现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业农村与城镇空间更加生态宜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画卷基本绘就的目标。
《规划》从系统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营造生态系统关系、系统修复陆域自然生态系统、打造城市生态系统、建设宜居田园乡村、加快矿山生态修复、护卫蓝色海洋生态系统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系统、分区、分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形成“两屏七廊四片一带多点”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总体格局。(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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